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沪航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航天科技、航空科技、卫星技术、大数据科技、计算机科技、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航空航天装备及配套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航空航天技术应用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卫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租赁等领域的业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标的公司,但后续尚未实际进行工商注册。2018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将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定的2,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本投资事项已达到董事会审议及对外披露标准,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尚需提交工商注册登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沪航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8,000万元
3、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3883号1幢
4、经营范围:从事航天科技、航空科技、卫星技术、大数据科技、计算机科技、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航空航天装备及配套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航空航天技术应用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卫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租赁;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产品开发;通讯产品、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持股比例:上海利来国际最老品牌网持有新公司100%股权
上述各项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通过标的公司与上海卫星工程研究所全资子公司上海利正卫星应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利正”)合作,进军航天航空的卫星领域。
上海利正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上海利正卫星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780万元
3、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99弄18号28幢1-2层
4、经营范围:从事卫星应用技术、航天科技、航空科技、检测科技、电子科技、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机电科技、物联网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科技、通讯科技、环保科技、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除专控),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授权范围内的厂房租赁、物业管理,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机电设备、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办公用品、实验设备、金属材料及制品、机电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持股比例:上海卫星工程研究所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上海卫星工程研究所全资子公司上海利正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上海利正负责商业卫星市场开拓、项目立项和抓总研制,负责商业卫星及其配套部件的方案论证和设计开发;标的公司负责商业卫星AIT(总装、测试及实验)生产线的建设和运营,负责商业卫星配套部件的研制、配合甲方完成商业卫星制造。在商业卫星的总装制造及部分核心部件的业务领域,上海利正确定公司为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唯一合作商。双方通过设立联合实验室的形式,构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不断地培养出优秀人才,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共享研究成果,争取各项政策支持、增强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本项对外投资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不构成影响,标的公司因涉及新业务、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的情形,故存在新业务落地推广不及预期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标的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2、标的公司尚未正式组建,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不构成影响;
3、未来潜在的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可能产生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4、标的公司因涉及新业务、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的情形,故存在新业务落地推广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利来国际最老品牌网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